单国飞律师18678983839告诉您
股东会会议通知与记录的要求。青岛借贷合同纠纷律师_青岛离婚继承纠纷律师_青岛财产经济纠纷律师_青岛受伤赔偿纠纷律师_青岛劳动争议纠纷律师
股东会并不是简简单单开个会就可以的,他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那么法律都有哪些规定,接下来单国飞律师就为您说说 股东会会议通知与记录的要求。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要求
1、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
2、公司章程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3、通知要是实质上达到通知股东个人,而非走形式的通知。
二、会议记录
股东会要有会议记录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会议记录的内容是所有需要在会议上进行决议的事项,包括研究的一体以及个股东的意见。且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都需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是股东对聚义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
单国飞律师18678983839借贷合同纠纷离婚继承纠纷财产经济纠纷受伤赔偿纠纷 http://yuncelvshisg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