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离婚财产分割-继承纠纷-财产纠纷-经济纠纷-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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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企业的归企业,个人的归个人。切不可将企业与个人的财产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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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国飞律师18678983839 青岛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青岛公司纠纷律师  青岛公司法务律师  青岛公司劳动争议律师  青岛公司人事管理律师        

企业的归企业,个人的归个人。切不可将企业与个人的财产混同。        

多数企业家、老板们经历过艰苦的创业,如今事业有成。但是往往忽略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个人财产与企业经营之间需要设立一道防线。因为一旦在财务将上个人财产与公司财务不分彼此造成财产混同,很有可能会导致企业牵连家庭。将会给企业家的个人财产带来巨大的隐患。   下面,为大家说说财产混同的风险。    

一、个人账户收取企业往来款,触碰民形双重法律责任      

二、企业融资由股东个人或家庭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企业为了运营发展需要进行融资,但是在融资过程中,往往是股东及配偶在借款合同中承诺将来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那么将来如果企业还款还不上,债权人也就是出借人是有权起诉到法院,直接冻结股东家庭中的所有财产的。      

三、无条件的用个人财产向企业注资,维持企业运营,败光个人财产      

企业家、老板们对于自己的企业投入了太多的感情。一旦企业缺钱,无法得带外部资金注入时,便会毫不犹豫的将个人财产为企业增资输血。可是一旦企业经营状况持续恶化。最终导致走向灭亡。那么个人财产将付诸东流。严重的可能导致家庭成员生活无法得到保障。      

四:滥用法人地位及股东职权损害债权人利益,将以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项规定就是为了防止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律师提醒        

企业是企业家的心血,但是也是企业家个人家庭生活的财富来源地。切不可疏忽大意将财产混同。否则,未来可能会发生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处罚责任、声誉损失等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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