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国飞律师18678983839
青岛分期付款纠纷律师 青岛拖欠货款纠纷律师 青岛合同定金纠纷律师
青岛合同违约金纠纷 青岛返还货款纠纷律师

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实践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可能直接或者间接的接触合同。有时候是书面的,有时候是口头或者其他的形式。那么现实中口头订立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下面,为大家说说合同的形式问题。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理解
1、书面形式的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下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优点是白纸黑字,当发生纠纷的时候,利于分清责任。缺点是较为繁琐,有时候文字表达的意思可能是多重的,容易引起歧义,而导致纠纷的发生。因此建议订立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将字词意表达清楚。
2、口头形式的合同,是当事人只用语言来表明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可以了。优点是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普遍采用。缺点是发生纠纷的时候不容易取证,难以分清责任。因此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只有当标的额不大或者是即时结清的合同时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青岛分期付款纠纷律师 青岛拖欠货款纠纷律师 青岛合同定金纠纷律师
青岛合同违约金纠纷 青岛返还货款纠纷律师
http://yuncelvshisgf.com